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以下简称“五公开”)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今年以来,西夏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彻底、公开形式不规范以及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疏于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下的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惠民便民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以政务公开为纽带,加强政企、政民交流互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力争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的全流程、覆盖政务服务的全过程。
二、高度重视,进一步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推行政务公开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长期要求,对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健全制度,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使政务公开成为刚性制度安排。要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建立有效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人员配备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落实规定动作,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
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之外,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及自治区、银川市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公文公开属性标识要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的其中1种。凡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或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公文,应确定为“此件公开发布”;凡内容主要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公文,但部分内容涉及秘密或敏感信息的,应确定为“此件删减后公开”;凡属本机关内部管理事务的公文、内部资料,或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应确定为“此件依申请公开”;凡报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答复有关部门意见的公文,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公文,应确定为“此件不公开”。起草和制作公文时,应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两字)加括号分别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字样。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在公文制作时要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并明确界定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性文件,一般应在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建立会议办理程序。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建立健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探索开展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非涉密重大决定事项应在决策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抓紧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四)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外,应重点公开以下内容:一是部门和单位基本情况。行政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联系方式、办事流程等。二是重要工作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和发生、处置情况;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三是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调整及保留项目的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等。四是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五是相关制度。包括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岗位责任、一次性告知、未办理事项原因告知、特殊情况提示等制度。六是举报监督。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
五、突出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预决算、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国有企业运营监管、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群众想知道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都要公开,务求公开实效,让公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赢得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要根据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内容。
(二)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做好重要政策解读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西夏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及时发布并更新解读内容,以便公众更好地知晓、掌握政策。解读范围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各部门(单位)自行出台,但需报请西夏区人民政府审定的重要政策文件等。解读主体以坚持“谁承办谁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由文件承办、起草部门(单位)负责;多部门(单位)联合承办、起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西夏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政策解读的统筹协调工作。解读程序以各部门在向西夏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报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政府及区委、政府重要文件的落实意见、拟制发的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提纲。解读提纲一般应包括背景依据、目的意义和要点,并讲明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解读提纲要在文件公开的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西夏区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过西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发布。解读形式以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网站、电视报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载体,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各部门(单位)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
(三)积极开展回应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有效引导舆论、提升回应实效。
(四)扎实推进办事公开。面向群众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指南,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五)完善优化新媒体矩阵。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坚持政府门户网站第一政务公开平台,完善优化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矩阵。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强化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纵向横向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工作的合力。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部门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相关的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发布,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将每季度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政务公开内容未及时公开或未公开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细化公开任务。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坚持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做到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保质保量完成每月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信息。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本部门信息发布准确、报送畅通的责任,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一般信息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上传发布,重大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发布。要认真审核签发上网信息,做到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准公开。出现不良信息及涉密信息上网发布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便于监督管理、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原则进行公开。充分利用会议、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并定期更新。政府各部门(单位)、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每次公开的内容要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公开,公开的原始资料要妥善保存,定期对公开的有关影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存档。
(三)强化监督考核。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确保成效,西夏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将继续对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大考核分值权重。对推行政务公开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应付了事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