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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夏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西夏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西夏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8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16号)及西夏区委办公室、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西夏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2020年)》(银西党办发〔2017〕7号)要求,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及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总体目标,以“转型突破、跨越发展,建设美好西夏”为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细化公开任务,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更好地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1.做好产业、财政、就业等对市场预期有重大影响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有力引导预期。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西夏区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客观、有据有力地进行回应,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面对西夏区经济发展的信心。(经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政府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2.按月度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回应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结构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等方面重要指标数据,并进行解读。通过权威媒体通报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工信局分别负责落实)

  3.依法做好除涉密外的审计结果报告,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民生项目审计结果公开及解读,特别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单项审计结果公开,推进专项资金单项审计结果公开,继续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公开。(审计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加大降成本系列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工作。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和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情况,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展示、新媒体主动推送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财政局、工信局、经发局、建设交通局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围绕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专项稽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节点信息。(经发局、建设交通局牵头落实,政府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征集和推介工作,及时发布各项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等内容,及时公开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经发局、财政局牵头落实,政府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在政府网站及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财政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预算单位要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政府各部门要公开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财政局牵头,政府各部门具体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5号),继续深化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的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编办、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政府各部门具体落实)两镇、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两镇、政府各部门具体落实)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7〕3号)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加快推进智慧宁夏“政务云”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三)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实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信息、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及时公开慈善组织认定信息和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信息。(民政局牵头落实,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的指导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指导督促所属国有企业开展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财政局、工信局牵头,政府各相关部门、汇创公司、国控公司、润夏公司、文投公司等具体落实)

  (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要积极主动公开本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农牧水务局、财政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两镇七街具体落实)

  (六)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2017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目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宁夏”“信用银川”平台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阳光执法”。(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农林水牧、工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做好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强力推进工业转型突破、金融创新突破、商贸物流突破、全域旅游突破、产城融合突破、社会事业提升“六大战略”实施情况公开。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公开,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工作情况公开。做好“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项目征集、技术突破、产业应用等信息公开。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舆情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经发局、人社局、工信局、商贸物流与经合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根据2017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信用宁夏”“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发布。督促指导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经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具体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和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消费升级。推进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功能,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牵头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力度。要及时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两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开通运行好涉农资金监管平台APP。加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解读,让基层群众及时知晓扶贫政策。(农牧水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2.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及时发布宁夏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民政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推进农村水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开展农村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按季度公布各设片区地表水水质情况,每年公布水质最好和最差的片区名单。按月度公开各设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及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环保分局、农牧水务局具体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1.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结果公开力度。(教育局具体落实)

  2.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精准扶贫脱贫、基础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局牵头落实,政府相关部门、两镇七街具体落实)

  3.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并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教育局牵头落实,两镇七街具体落实)

  4.建立和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督促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本地区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卫计局具体落实)

  (四)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和解读。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入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全民创业月等专项服务的宣传工作。(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具体落实)

  (五)推进政府重要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和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群众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经发局、财政局具体落实)

  (二)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三次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申报条件、危房等级评定标准、贫困类别、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及完成情况,包括年度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年度投资、新增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分配及退出等信息。(建设交通局牵头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监局具体落实)

  六、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五公开”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4号)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地拓展公开范围。西夏区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或提案,除涉密或者敏感信息外,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对本级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保障不力的部门网站要关停上移,对功能不全的要改版升级,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017年底前,要积极开通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并切实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政办、政府服务中心牵头落实,政府其他各部门具体落实)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依法、严谨、规范进行答复,并明示救济渠道。对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政府各部门具体落实)

  七、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西夏区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主动听取1—2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向社会公布。

  (二)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强化力量配备,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政局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网站更新改造、设备购置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均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每年组织1—2次专业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西夏区全年绩效目标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5%。政府办公室在做好西夏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更新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专栏的指导、监测工作,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及时整改完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等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按照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在本要点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在在mobilegame365站集中公开,并报政府办公室备案。2017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要将本要点的落实情况专题报西夏区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并公布相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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