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相关单位、直属机构: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54号)精神,现就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经过努力,各镇街、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西夏区委、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发布、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正在形成。但必须看到,与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部分镇街和部门(单位)仍然存在工作不适应、机制不完善、舆情回应不到位、回应效果不理想等问题。面对当前信息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有效控制负面舆情,积极引导正面舆论,避免因处置不当可能导致的舆情危机,做好舆情管理,对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西夏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政务舆情回应原则
(一)及时有效原则。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快速反应。紧扣群众关切和诉求,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
(二)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涉事责任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回应舆情,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
(三)双向互动原则。关注群众呼声,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线上线下及时沟通,实时反馈回应情况,做到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职责
(一)组织机构。建立由政府办、宣传部新闻中心、西夏公安分局、政府应急办、信访局、涉事部门参加的西夏区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西夏区政府办,日常工作由党办信息中心和政府办公室承担,具体负责西夏区重大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的监督、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在政府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
(二)主体职责。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对涉及西夏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各镇街的政务舆情,各镇街是第一责任主体,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单位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单位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政务舆情,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四、积极建立完善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
(一)政务舆情监测重点及范围。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微视、移动客户端、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重点收集对政府及各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信息等。舆情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单位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政务舆情收集时间节点。信息中心、西夏公安分局、政府应急办、信访局、宣传部新闻中心和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对收集范围内的网站、论坛等涉及西夏区的政务舆情信息进行巡查。各部门(单位)对涉及本辖区、本部门工作的疑虑、误解、谣言等,要迅速与信息中心、宣传部新闻中心、政府应急办等工作机构和相关政府网站、政府热线、政务微博、微信等主管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不瞒报,确保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三)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健全政务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组织涉事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
(四)严格归口报送机制。加强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强化互联网政务舆情报送力度,及时有效向政府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凡属就业、住房、教育、卫生计生、质监、食品药品安全、价格、扶贫、移民搬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热点类的,以各业务职能主管部门报送为主;凡属社情民意类的,以信访部门报送为主;凡属对外宣传类的,以宣传部门报送为主;凡属社会稳定类的,以公安部门报送为主;凡属涉外类的,以法制办报送为主;凡属应急管理类的,以政府应急部门报送为主;其他政务舆情信息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报送。
(五)规范应对处置体系。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回应防控体系,做到“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网上回应”,舆情处置和实体处置同步开展。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回应等工作流程,原则按照及时发现、收集整理、报送上级领导、通报涉事单位、舆情研判会商、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回复办理结果、督办落实、汇总通报等应对处置程序规范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预案,加强政务舆情回应预案动态管理。发现舆情后,责任单位应采取多种应对措施,降低舆情热度,控制舆论导向;重大突发政务舆情,要严格按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和重大政务舆情处置有关规定应对处理。
(六)健全公开回应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家规定需要公开发布的事项,都要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的向社会公开发布,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手机报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五、努力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成效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与宣传等单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六、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落实有关舆情处置回应规定要求,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负责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新闻发布活动、接受媒体采访、发表署名文章等,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支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发声,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构建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政府各部门之间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三)加强主动发布。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家规定需要公开发布的事项,各镇街、各部门(单位)都要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针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传播技能、公共关系、危机处置等知识组织专题学习,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加大内部沟通和对外交流频次,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务舆情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把握政策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强化工作执行和跟踪问效,组织开展专项考核、不定期抽查、“回头看”、第三方评估、年底集中考核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定期梳理总结,把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转化为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的实际举措。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